2020年中国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为5月8日以后,具体时间详见学院(中心)公布的复试安排。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复试方式与内容
学校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复试内容详见学院(中心)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5月6日后陆续公布)。
三、复试确认及缴费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应在复试前缴纳复试费(120元/生)。登陆“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点击进入,以下简称“学校招生管理平台”),选择“硕士考生查询系统”,登录后点击“复试信息查询”,然后点击“确认参加复试”,并完成复试缴费。
四、考生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应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应关注学院(中心)复试材料提交截止日期,按时将复试材料提交至学校招生管理平台,如需补充材料,学院(中心)工作人员会与考生联系,请按要求及时补充。
考生应提供的复试材料包括:
<!--[if !supportLists]-->1. <!--[endif]-->准考证电子版。
<!--[if !supportLists]-->2. <!--[endif]-->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if !supportLists]-->3. <!--[endif]-->个人简历电子版(附件1)。
4. 本科成绩单扫描件。
5. 考生如获校级以上奖励或有公开发表论文可提供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6. 学历(学籍)证明:
(1)往届考生提交本科毕业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须在有效期内)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
(2)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3)应届本科毕业考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特殊学制考生须提交本科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扫描件。
7. 同等学力考生(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及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等除外)须提交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成绩达到426分以上)扫描件、具有资质的开课单位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4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扫描件。
8. 在2020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准考证、成绩单等)扫描件。
9.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提供原件部门公章)扫描件、《退出现役证》扫描件。
10. 初试时提示“学籍学历审核”有问题的考生(见附件2),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11. 加分项目考生须提交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
12.《中国海洋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扫描件(附件3)。
13. 学院(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扫描件。
以上材料请逐一以“序号+姓名+材料名称”的方式命名,所有文件打包(压缩文件zip格式,大小不超过20M)上传至学校招生管理平台。
五、复试
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管理平台查看复试资格。复试名单详见学院(中心)公布的复试安排。
考生应提前准备网络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复试前按学院(中心)通知要求进行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
1.复试采取双机位模式。考生应准备一台电脑(带摄像头和麦克风)和一部智能手机,或两部智能手机。两台设备中,第一台为主设备(建议使用电脑)。
2.考生应选择独立封闭且光线充足的房间作为网络远程复试场所。
3.网络环境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
4.网络远程复试软件由学院(中心)在复试安排中予以说明。
复试时考生应遵守《考场规则》(附件4),服从管理,配合完成身份及设备核查。如有违规或作弊事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学院(中心)组织,考生应关注学院(中心)相关通知。
七、心理测试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均须在5月8日前完成心理测试(点击进入)。心理测试使用说明如下:
进入界面后点击“获取密码”,扫描二维码,在“输入学校代码”处输入“10423master”,“学号”处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处输入考生姓名,获得密码后返回登录界面进行登录,随后按照要求答题即可。
八、体检
拟录取考生应按学校要求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九、调剂
调剂信息预计5月中旬以后予以公布。
十、录取
1.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须在规定的时间转入学校,进行全脱产学习,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进行在职学习,不享受奖、助学金,不统一安排住宿,其户口、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
2.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十一、复查
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二、联系方式
复试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附件5)。
附件:
原文链接:http://yz.ouc.edu.cn/2020/0430/c5926a285756/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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