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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烟台龙口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158人报名入口

威海中公教育 2021-05-17 10:18:27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2021年烟台龙口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158人公告职位表 已发布,报名时间:5月17日9:00-5月19日16:00;为帮助各位考生顺利报考, 威海中公教育 特整理2021年烟台龙口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158人报名入口。

2021年烟台龙口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158人报名入口

【报名时间:5月17日9:00-5月19日16:00】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7日9:00-5月19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5月17日12:00-5月20日11:00;

缴费时间:2021年5月17日12:00-5月21日16:00;

报名网址:烟台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s://ystwx.yantai.gov.cn/edubm/pc/#/)或下载“烟台一手通”APP,点击首页“教师招聘”专题进行报名。

(二)具体要求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拨打岗位需求表中的咨询电话。

首次使用山东省统一认证系统的需要先注册(如有账号注册,密码找回问题联系页面技术支持),后根据页面提示登录成功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报考状态”的流程提示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个人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然后提交审核。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以最后一次提报为准。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5月19日16:00结束报名,请相关人员提前报名。

2.网上初审:审核部门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3小时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基于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3小时后至5月20日11: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审核部门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5月20日15:00前向指定报名期间复核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由于报名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网上报名期间审核部门无法直接获得应聘人员联系方式,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审核部门。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2021年5月17日12:00-5月21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规定,考务费收取标准为:面试每人70元。准考证打印及考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通过网上初审后,须在2021年5月17日12:00-5月21日16:00内完成网上缴费,并于5月21日16:00前通过电子邮箱(lkjtjrsk@163.com)提交申办免费的有关证明材料,经核准通过后,通过原缴费渠道退回本次考试考务费,具体要求详见本简章附件2。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乡镇学校“应届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聘岗位取消核减的计划调整到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A。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只进行一次。个别急需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面试成绩、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请在面试结束后登录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简章附件2。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需按附件3式样提供,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笔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面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笔试人员空缺,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在面试成绩合格线内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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