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聊城高唐县公开招聘教师简章(738人)
为进一步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我县教育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7〕21号)、《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等有关要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21年高唐县公开招聘 教师 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热爱教育事业,德行良好;
(六)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28日及以后出生);
(七)报考学历须为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八)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不能应聘的情形:(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2)现役军人;(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7)高唐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实行总量控制备案管理的人员);(8)《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的情形;(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和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开具同意应聘介绍信。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符合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条件的报考人员,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1年毕业的学生,以及2019、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情况以是否缴纳过养老保险为准)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省2016年(含)以前选聘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19年(含)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19年(含)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山东生源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以及高唐籍退役大学生士兵,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应聘人员应符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5月28日9:00-5月30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5月28日11:00-5月31日12:00
报名网址:高唐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tang.gov.cn/)
应聘人员登录高唐县人民政府(http://www.gaotang.gov.cn/),仔细阅读《简章》及所有附件,并如实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岗位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与考试时的身份证应当一致。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审查
初审时间:2021年5月28日11:00—5月31日12:00
县教育和体育局指派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确认结果。资格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由于报名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无法直接获得报名人员联系方式,报名时间截止后,考生将无法修改报名信息,请应聘人员尽早报名并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招聘单位。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附件,填写、报送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5月28日11:00—5月31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根据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网上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按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现场报名确认和减免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021年高唐县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将取消、核减的招聘岗位计划调剂到报考比例高的招聘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不愿改报岗位的考生,将为其办理笔试考务费退费手续。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取消、核减和调剂的招聘计划及时在高唐县人民政府网站及高唐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布。
(四)准考证及其他报考材料打印
缴费成功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同时一并打印《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应聘人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考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人选的确定和资格审查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取得面试人选资格的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县教育和体育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发放《面试通知书》;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由县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面试时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应聘“双一流”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若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加试,按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范围人选。
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人员名单,在高唐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人员确定后,由县教育和体育局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和体育局统一安排组织实施。考察时,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报的有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小组将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原则上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缺,按照本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递补,并按规定进行公示。体检费用由体检部门根据体检项目确定并收取,由考生自理。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教育和体育局统一在高唐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应聘合并招聘的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成绩相同,依据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由考生选取聘用单位,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人事编制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中小学教师岗位列正式事业编制,享受事业编制待遇。此次招聘的幼儿园教师岗位属于人员控制总量岗位,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管理。
七、监督检查
公开招聘工作在纪检部门监督下进行,严格执行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对违反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的处理。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简章》附件与本《简章》具备同等效力,凡在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均视为同意本《简章》及附件的相应规定。
(三)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及报名网站为高唐政务网(http://www.gaotang.gov.cn/ ),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高唐县教育和体育局 0635-2136023
监督电话:高唐县纪委第八纪检组 0635-6053679
高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35-6066078
高唐县教育和体育局 0635-2136023;2136009
附件:
高唐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5月21日
原标题:2021年高唐县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gaotang.gov.cn/ywdt/tzgg/202105/t20210521_36090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