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和现场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公告
2021年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阅卷工作已经完成。根据《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等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笔试成绩和现场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查询2021年公开招聘笔试成绩,请登录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网站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入口,网站地址为http://extend.sddfvc.cn/extend/page/hr/regist。
二、按照《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鲁人社发〔2021〕7号)及简章相关规定,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55分,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三、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详情如下:
(一)人员范围:笔试合格且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7月18日上午8:30——12:00
地点: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阳光公寓 大会议室
(三)需要提交的资料
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须按简章及《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中的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系统导出)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手写签名)各1份,网上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要求与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相同,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国家承认的各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有研究方向要求的,且学历、学位证书不能体现其所学研究方向的,需提供毕业院校研究生院或教务部门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成绩单等证明材料。
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需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发布专业不一致的,需提供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学习成绩等相关翻译证明。
4.招聘岗位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要求的,需提供相应资格证书。有相关聘任要求的,需提供单位聘任文件或聘书原件。
5.招聘岗位有政治面貌要求的,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组织关系证明(附件3)。
6.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4),中小学教师应聘需提交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学院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7.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四、其他说明
1.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同时领取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的人员应按通知单指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面试。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报名初审有出入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3.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并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或在截止面试之日前第3天的17时,面试人选仍未向学院提交有关材料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资格审查时,因强调面试工作具体安排,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到现场亲自办理,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可委托代理人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见附件5,应聘人员亲笔签名)、应聘人员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他资料代为提交、审查。
5.现场资格审查需要留存相关材料的复印件,请应聘人员提前做好准备。
6.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五、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广大考生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考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考试前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考生须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卫生,注意饮食安全。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或参加面试时,考生须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在接受身份核验时,逐人按要求摘下口罩核实身份,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等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或参加面试。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须及时登陆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dfvc.edu.cn),了解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后续将发布面试相关通知。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631-3792839、0631-5712925。
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
2021年7月15日
原标题:关于2021年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和现场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ddfvc.cn/info/1019/306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