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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54人)

根据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 6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8〕18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全市教育卫健部门所属学校医院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东人社发〔2019〕10号)、《关于2022年度学校、医院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东人社字〔2021〕106号)等文件规定,经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研究决定,现将2022年公开招聘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0日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应于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经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同意应聘介绍信主要内容包括:应聘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本单位工作(人事代理、委托培养)起止时间、工作岗位(专业)、是否同意参加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等,并在时间落款处加盖相应公章。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岗位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2年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月10日9:00-1月14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1月10日11:00-1月15日16:00

报名方式:

计算机端:登录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http://www.dysdermyy.org//)网站报名;

手机端:应用“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报名, 微信小程序于报名当天开通发布。

应聘人员报名时,优先推荐通过网站方式,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证件照片为清晰的近期照,按指定网站或微信小程序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 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2年1月14日16:00报名截止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现工作单位信息为重要报名信息,请认真阅读附件2应聘须知。 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1月10日11:00-1月15日16:00

东营第二人民医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1月10日11:00-1月16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门户网站或应用“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可于笔试开始前3天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2022年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报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单位初审通过后,于2022年1月16日16:00前将相应材料拍照,并将照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seyrsk@dy.shandong.cn,邮件主题应统一为:“笔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并拨打0546-6882171电话进行确认。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2年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

报名结束后,开考比例原则上应为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到3:1。对于近三年在公开招聘中因报考人数不足取消、核减以及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经东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及岗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在报名网站公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考生应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视为弃权。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前到医院提交相关材料,逾期未提交相关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弃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考试时间提前在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门户网站公告。

(一)笔试

笔试考一科。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护理四类分别命题。为保证新进人员的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研究确定。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间:2022年2月26日上午9:00-11:00(如因疫情防控需要延期举行,将提前在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门户网站公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其中招聘人数在3人及以下的,按1:5的比例确定;4至5人的,按15人确定;招聘6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面试工作由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按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答辩、专业技能测评、情景模拟及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

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应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

对递补拟聘用人员人选后仍然缺员的招聘岗位,经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研究确定后,报东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可面向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规定的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组织安排第二次面试。

考察工作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经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提出聘用意见,报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审核后报东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所有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五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

七、疫情防控

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保障本次考试顺利进行,根据山东省疫情防控和《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考试防控指南》有关规定,考生应主动学习疫情防控知识,强化疫情防控责任和意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及时按规定报告个人健康状况,自觉接受疫情防控管理。为避免考试期间的人员聚集,建议考生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保持良好秩序,相互之间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接受相关检测和检查。届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专家研判意见,对以上要求适时调整。

八、其他事项

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纳入控制总量内管理,根据东营市委组织部、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营市卫生计生委《关于深化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东人社发〔2016〕4号)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2、本次公开招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门户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6-6882171、0546-6883137(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

监督电话:0546—8338575(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附件:

1、2022年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2:2022年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1年12月16日

原标题:【招聘】2022年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dysdermyy.org/news/11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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