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滨州事业单位招聘491人公告职位表汇总(市直及各县区)
2022滨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陆续开始发布,为帮助大家及时查询招聘情况,威海中公教育特整理: 2022年滨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职位表汇总(市直及各县区) 。
本页面持续更新,打开请刷新
2022年滨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职位表汇总(市直及各县区) | |||
县区 | 公告职位表 | 报名时间 | 笔试时间 |
市直 | 2022年滨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简章(102人) | 1月17日9:00—20日16︰00 | 2月26日 |
邹平市 | 2022年滨州邹平市事业单位(综合类)招聘工作人员74人简章 | 1月17日9:00—1月20日16︰00 | 2月26日 |
沾化区 | 2022年滨州市沾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45人) | 1月17日9:00—1月20日16︰00 | 2月26日 |
滨城区 | 2022年滨州滨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56人) | 1月17日9:00—1月20日16︰00 | 2月26日 |
惠民县 | 2022滨州惠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84人) | 1月17日9:00—1月20日16︰00 | 2月26日 |
博兴县 | 2022年滨州博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39人) | 1月17日9:00—1月20日16︰00 | 2月26日 |
无棣县 | 2022年滨州无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35人) | 1月17日9:00—1月20日16︰00 | 2月26日 |
阳信县 | 2022年滨州阳信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56人) | 1月17日9:00—1月20日16︰00 | 2月26日 |
持续更新... |
2022年滨州邹平市事业单位(综合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4人简章
根据邹平市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规定,经邹平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为邹平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74名初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2022年邹平市事业单位(综合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7日以后出生),岗位有其他要求的从其岗位要求;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邹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面向5年以上镇街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除外)或总量控制备案制管理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与邹平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及监督对象(邹平市管干部)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有夫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同时报考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
我省 2012 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 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0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以及外省 2020 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服务满 2 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
从邹平市入伍的或邹平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已通过政策性安置或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经本镇、街道党(工)委组织推荐,可报考邹平市“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岗位。应聘人员须为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7日以后出生的),具有高中、中专(含技工学校全日制毕业生)以上学历,邹平市内任现职且连续任职满2届、实绩突出、群众公认,任职时间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任职时间截止到2022年1月。
邹平市具有5年及以上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并依据即将取得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2年1月17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均应在2022年1月17日前取得 .....点击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