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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急需紧缺人才公告(16人)

根据医院发展和人才梯队建设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急需紧缺人才,纳入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

一、医院概况

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始建于1971年,是菏泽市精神卫生中心、菏泽市脑科医院和菏泽市心理卫生服务中心,为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医疗机构,现有编制床位800张,职工820人。医院是全市精神卫生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单位、康复医学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单位,市医学会癫痫病与临床神经电生理分会、市精神卫生分会主委单位,是一所拥有52年发展历史,以脑科疾病诊疗为技术特色,集医、教、研、预防、公共卫生于一体的三级甲等医院。

为了长远发展,经市政府批准,医院目前正在建设新院区。新院区项目2019年被市政府工作计划列为重大民生工程,2022年又被列为山东省重大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224.5亩,总建筑面积24.5万平方米。其中,一期建筑面积12.3万平方米,编制床位1466张,拟于2023年投入使用。

二、岗位要求及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国内高校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3. 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且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我市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以及和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人员报考的,须经有用人权限单位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1)。

5.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引进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6. 因报名人数不足造成岗位空缺需要调整的,由用人单位负责发布补充调整公告,并负责解释。

三、岗位数量

招聘岗位 所学专业 学历学位 招聘数量
麻醉、疼痛医师 麻醉学或临床医学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
眼科医师 临床医学 1
精神科医师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精神医学、临床医学 10
神经电生理医师 临床医学 2
公共卫生医师 公共卫生、预防医学 1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招聘方式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工作。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进入https://sd.bmpta.com/hz3yzp/index.aspx,登陆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每位报名人员限报1个符合条件的职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0日9:00-3月16日16:00

审查时间:2023年3月10日9:00-3月17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3月11日9:00-3月18日16:00

缴费时间:2023年3月11日9:00-3月18日16:00

3月16日16:00后,报名系统不再接受新增考生报名。

已报名考生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3月17日16:00以前修改报名信息。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报名系统线上进行。报名人员需上传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登记表》(附件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我市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以及和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人员报考的,须上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须真实、准确,材料造假者将取消招聘资格,并计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形,取消报考人员资格。

3.考试。

(1)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

(2)面试采取答辩、面谈、交流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沟通应变、岗位匹配度、语言表达、仪容仪表等方面的情况,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设70分为合格线。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4)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4.考察与体检。

面试合格者按照成绩高低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照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顺序确定)。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和民主测评的形式,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内容,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且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由用人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需要递补的经市卫生健康委审核同意后,可以从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5.公示与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网站、公众号等方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信访举报,经查属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人员编制手续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合同。

五、其它

1、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面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也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其他未尽事宜以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解释或发布的信息为准。

联系电话:0530-5996678 地址:菏泽市八一路

3099号

监督电话:0530-5316061 地址:菏泽市中华路1528号

附件1.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2.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3年2月28日

原标题: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 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z3y.com/zyweb/newsDetail/2023022865241014066090739765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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