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引进优秀毕业生考试公告
根据《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引进优秀毕业生公告》要求,现将引进优秀毕业生考试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2023年3月3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地点:环翠区广远路与峰北路交叉口东120米(“高德地图”app搜索“华夏山海城牡丹花园幼儿园”)。
3.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交的材料
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表》原件(贴好照片)、同底版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包括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需提交本人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3年8月15日前取得并提供;其他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3月26日前取得。
(4)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编教师应聘的需提交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届毕业生已签署就业协议的,须提交工作单位盖章的解除协议证明。
以上材料请提前按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现场归还。
4.未打印《报名表》的应聘人员,截止3月30日下午16:30前可登陆原网上报名平台进行打印。(https://qzpta6.chinasyks.org.cn:18443/cn_sdwhjy/index.html#/index)
5.现场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有出入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取得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二、初试
1.时间:2023年4月1日。
2.地点:威海市福泰中学(环翠区黄家皂路与庐山路交叉口西南200米)。
3.参加范围: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岗位,视情况可增加初试环节。具体初试通知拟定于3月30日24:00前在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www.huancui.gov.cn)予以公布,考生可登陆查询。
三、面试
1.时间:2023年4月2日。
2.地点:威海市福泰中学(环翠区黄家皂路与庐山路交叉口西南200米)。
3.面试岗位:初中语文教师岗位,初中数学教师岗位,初中英语教师岗位,初中历史教师岗位,初中地理教师岗位。
4.相关事宜
(1)应聘人员应于面试考试当天(2023年4月2日)6:00-7:00到达考点报到。报到时需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等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采取试讲(即模拟讲课)+答辩的方式。试讲独立备课30分钟,试讲10分钟,答辩5分钟。面试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效果、教学思想、学科专业知识及分析与实践能力等方面。试讲使用环翠区初中现行教材,由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统一提供。面试满分100分(试讲80分,答辩2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评委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他得分平均值计算每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5.面试流程
(1)应聘人员进入考点后先将通讯工具交到指定位置;
(2)分学科抽签确定试讲顺序;
(3)按照工作人员调度进入备课室,备课时间30分钟;
(4)进入考场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答辩不超过5分钟;
(5)面试完毕的考生带好本人随身物品立即离开考点。
6.成绩公布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www.huancui.gov.cn)进行公示,请应聘人员加以关注。
四、健康管理
应聘人员在考前3天开展健康监测,有发热、乏力、咳嗽、咽痛、腹泻、呕吐等身体不适症状,要主动进行自我抗原检测或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阳性的考生须及时向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报备。为确保应聘时身体状态良好,请考前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保持规律饮食和作息,做好自己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登录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了解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631-5310285 0631-5311256
请在工作时间段(工作日8:30-11:30,13:30-17:30)拨打以上电话。
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3月24日
原标题: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引进优秀毕业生考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uancui.gov.cn/art/2023/3/24/art_62303_35079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