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泰安市泰山区面向全国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50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助力全区传统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高质量发展,决定面向全国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及范围
(一)引进数量
引进急需紧缺人才50名,详见《2025年泰安市泰山区面向全国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引进对象
1.国内外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毕业的博士研究生;
2.国内外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3.第二批“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人员。
二、报名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94年4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4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泰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开除党籍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处罚对象的;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学历学位及专业等相关要求:
2025届高校毕业生及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的,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不予聘用。非2025届高校毕业生须于2025年4月22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自2016年12月1日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报名人员应具有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相对应的学位证书。
三、报名流程
报名在统一时间内按照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等流程进行。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前,须认真阅读公告全文。报名人员在人才引进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4月22日 9:00至4月24日16:00
查询时间:2025年4月22日11:00至4月25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dtaishan.gov.cn/)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5年4月24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5年4月22日11:00至4月25日16:00
报名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2小时后至2025年4月25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及时查询初审结果。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4月25日16:00前向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的,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网上初审是根据报名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引进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1001岗位只设面试环节,不设开考比例;其他岗位设笔试、面试环节,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引进人数或取消引进岗位。核减和取消引进计划的情况,在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三)资格审查
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选派专人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在引进工作任一环节中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2025年泰安市泰山区面向全国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
(2)二代居民身份证。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2025届高校毕业生(含符合教育部办公厅教研厅〔2016〕2号和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5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的,还需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延迟提交材料承诺书》(见附件2);
与国(境)内2025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还需提交《延迟提交材料承诺书》(见附件2);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和《延迟提交材料承诺书》(见附件2)。
(4)在职人员报名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介绍信》(见附件3)或已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在体检阶段提交,并提交《延迟提交材料承诺书》(见附件2)。报名前本人应充分了解知晓有关法律法规或所在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是否允许报考、离职的相关规定。
(5)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以面试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1001岗位仅设面试环节,不设开考比例。
(一)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内容为综合应用写作。笔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请随时关注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有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岗位引进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名人员中,按照开考比例,根据引进岗位和引进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引进计划,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前在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面试人选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本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
1001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1001岗位报名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其他岗位报名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如需组织加试另行公告。
五、体检
体检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等额组织。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体检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体检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申请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名人员进入考察范围。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察工作小组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考察环节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不存在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属实且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1)引进人才与区人才工作服务中心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首次就业人员试用期1年,非首次就业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用。
(2)引进人才聘用后,由区委统一安排到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岗位跟班锻炼,时间1年(含试用期)。跟班锻炼期满,由组织部门统一组织考核,并综合考虑表现情况、专业背景等因素,安排到区直事业单位工作。
(3)一经聘用,5年内非经干部主管单位推荐,不得报考或调出。
八、其他
本次人才引进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报名人员应及时关注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公告通知消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名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对存在不诚信情形的报名人员,纳入泰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
本次人才引进发布的公告、岗位计划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政策咨询电话:0538-8265668
咨询时间:2025年4月22日至4月25日
上午8:30—11:30 14:00—17:30
附件:
1.2025年泰安市泰山区面向全国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xlsx
中共泰安市泰山区委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4月16日
原标题:2025年泰安市泰山区面向全国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dtaishan.gov.cn/art/2025/4/16/art_47869_103694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