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关于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和教辅岗位现场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2025年度辅导员岗位和教辅岗位现场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安排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安排如下:
1.人员范围:笔试合格且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
2.时间:2025年7月27日至28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00
3.地点: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威海校区)图书信息大楼附楼3楼礼堂。
二、资格审查步骤
1.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应聘人员到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处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留存部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领取面试通知单。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3.确认签字。领取《面试通知单》后,应聘人员仔细核对《面试通知书》姓名、报考岗位等信息并进行确认签字。
三、提交的材料
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复印件(2份)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部分原件审查后退回本人,留存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有效身份证件、符合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各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
普通高校2025年毕业生,提交有效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查询下载)和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应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须作出在规定时间取得的承诺)。
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依据于2025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和国(境)外留学学历学位及相应专业应聘,须提交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2025年9月30日以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其他人员,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5年7月3日之前取得)。
2.招聘岗位有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要求的,需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单位)核准公布的职称资格证书或聘用在实行职称制度改革的高校(科研院所)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证明材料(须在2025年7月3日之前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23〕11号)明确的对应关系为准。
3.招聘岗位有政治面貌要求的,需提供所在党组或党委出具的党员组织关系证明(须在2025年7月3日前取得,6个月以内开具有效)。
4.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需提供毕业院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和成绩单。如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已注明和招考岗位要求一致的研究方向,则无需提供此证明材料。
5.在职人员,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学院同意,可在考察工作开始前提供。
6.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7.《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和本人签名并加摁手印的《应聘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诚信承诺书》《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统计表》。
8.残疾人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2025年7月3日以前核发)且为山东户籍(山东生源)或持有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五级至八级,2025年7月3日以前核发)且为山东户籍。
9.招聘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按照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四、其他说明
1.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报名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向学院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需提交放弃面试声明至邮箱yxy2926@163.com。
3.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相关递补信息会在学院网站及时公布。
4.资格审查工作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到现场亲自办理,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可委托代理人持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双方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及其他资料代为提交、审查。
5.应聘人员(包含笔试成绩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但未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避免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
6.对在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人员,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
2025年7月25日
附件【附件1.同意应聘介绍信.doc】
附件【附件4. 放弃面试声明.doc】
附件【附件5. 委托书.docx】
原标题: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关于2025年度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和教辅岗位现场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ddfvc.edu.cn/info/1019/4986.htm